本公司之董事會應向股東會負責,其公司治理制度之各項作業與安排,應確保董事會依照法令、公司章程之規定或股東會決議行使職權。
董事會績效評估


為落實公司治理並提升董事會功能,建立績效目標以加強董事會運作效率,本公司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三十七條規定訂定「董事會自我評鑑或同儕評鑑辦法」並於109年3月25日董事會通過。

112年董事自我評鑑已於113年2月26日董事會報告執行情形:
 
評估週期 評估期間 評估範圍 評估方式 評估內容 評估結果
每年一次 112.01.01 ~ 112.12.31 董事會 董事會績效自評
  1.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
  2. 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
  3. 董事會組成與結構
  4. 董事之選任及持續進修
  5. 內部控制
優良
每年一次 112.01.01 ~ 112.12.31 個別董事成員 董事成員績效自評
  1. 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
  2. 董事職責認知
  3.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
  4. 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
  5. 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
  6. 內部控制
優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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